哈萨克斯坦商务指南

中哈物流指南

从中国向哈萨克斯坦运输商品或设备?线路已经很成熟,延误通常来自单证而不是距离。谁来申报、商品如何归类、是否需要欧亚经济联盟合格评定文件——这些都应在第一个集装箱离开工厂之前确定。

作者
BDK
法律审核
Yerbol Sadykov,法律顾问
发布日期
15.09.2026
最后更新
15.09.2026

主要铁路口岸:多斯特克和阿腾科里

来自中国的铁路货物主要经两个边境站进入哈萨克斯坦:多斯特克和靠近霍尔果斯的阿腾科里。由于中哈铁路网轨距不同,货物和集装箱在这两个站进行换装。

霍尔果斯口岸旁的 KTZE–霍尔果斯东门无水港由国家铁路公司下属的 KTZ Express 运营,是中哈边境重要的陆路枢纽。随着基础设施扩建,运力和班期会有变化,每票货都应向运营方确认。

海关:一个联盟,一套规则

哈萨克斯坦属于欧亚经济联盟海关领土。来自中国的货物依照《欧亚经济联盟海关法典》和哈萨克斯坦海关法规办理海关手续。海关申报以电子形式进行,由申报人或受其委托的报关代理办理。

谁可以申报货物

当货物由外国供应商销售时,申报人通常是作为交易一方的联盟成员国主体——实际上就是哈萨克斯坦买方。外国公司的代表处或分公司只能为其自用货物担任申报人。

如果计划在哈萨克斯坦销售进口商品,就需要一个本地进口方:您自己的公司或签约合作方。请在与中国供应商签订合同之前确定。

归类、完税价格与认证

关税、限制和认证要求都取决于商品编码,发货前请与报关代理商定编码。合同、发票和装箱单对货物的描述必须一致,申报的完税价格须有文件支持。

属于欧亚经济联盟技术法规范围的产品,须完成相关法规要求的合格评定后方可投放市场。货物到港后才办理证书或符合性声明,就意味着货物要在仓库里等待。

规划时间

运输时间取决于线路、边境换装排队、季节,最重要的是单证是否齐全。请从货物必须销售或安装的日期倒推计划,并把认证、归类和确定进口方列为正式任务,而不是事后补办的小事。

首票发货前检查清单

  • 已确定并注册哈萨克斯坦进口方
  • 已与报关代理商定商品编码
  • 已取得或已安排欧亚经济联盟合格评定文件
  • 合同、发票和装箱单彼此一致
  • 已与供应商商定贸易术语和风险转移点
  • 已确认线路、口岸和货代
  • 仓库或安装现场已具备收货条件
  • 支付预付款前已核查供应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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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后更新: 15.09.2026

本页为在哈萨克斯坦开展业务的一般性信息,不构成针对您具体情况的法律或税务意见。法规会变化,并因行业、架构和股权结构不同而适用不同。 最后更新: 15.09.2026. 资料来源: 《欧亚经济联盟海关法典》第 83 条、第 104 条; 《欧亚经济联盟条约》第 53 条; Kedentransservice — 多斯特克站和阿腾科里站换装; KTZ Express — 场站网络. 如需针对您项目的具体意见,请 联系我们